《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宜宾市委、市政府;督导单位:省林草局牵头,生态环境厅配合;整改时限:2022年3月;整改目标: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退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雨污分流及暗渠改造,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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