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方案(2019年)》第七项整改任务,责任主体:成都市人民政府;验收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时限:2024年12月;整改目标:避免生活污水通过锦江路附近排污沟和世纪城路排污口直排。 该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已通过验收销号,现予以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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