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凉山州委、州政府。整改目标:完成凉山州尾矿库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