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部分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

[发布时间:2025-07-11 10:52:40] [来源:督察办] [点击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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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一些矿山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管理粗放,生态修复不严不实。

一、基本情况

巴中市地处秦巴山腹地、米仓山南麓,森林覆盖率63.18%,境内自然保护地众多,矿产资源丰富,是长江上游和秦岭重要生态屏障。全市现有矿山93家,主要分布在南江县、通江县。

二、主要问题

(一)违规采矿破坏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督察发现,南江县、通江县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对矿企违规占用林地、随意毁坏林木等问题发现、查处不及时。南江竹坝矿业李家湾尾矿库2013年建成以来占用林地95亩,为批准面积的3.3倍,超范围严重损毁林地达66.26亩,林业种植条件已完全丧失。通江磊森矿业临时用林手续于2017年6月到期后,违规占用15.9亩林地长达7年之久,直至2024年10月才被发现查处。

图1 南江竹坝矿业李家湾尾矿库超范围严重损毁林地66.26亩

(二)修复不力成果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禁止毁林采石、采砂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督察发现,南江县、通江县林业等部门监督管理有短板,压实矿企履行“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责任不到位,植被恢复普遍存在不及时、不合格等问题。通江县宏升砂石加工厂应于2023年11月前对4.45亩毁坏林地完成生态修复,直至2025年5月才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南江水泥集团李子坪矿区剥离土堆放点破坏植被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后虽开展了生态修复,但只栽不管,种植的草本植被大量枯死。

图2 南江水泥集团李子坪矿区剥离土堆放点,复绿植被大量枯死

(三)管理低效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督察发现,南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压实企业落实绿色开采责任不到位,矿企污染环境问题突出。督察组抽查南江县6家矿企,均存在扬尘控制不到位、废渣随意堆存等问题。南江旺鹏建材、南水建材生产厂区脏乱,泥浆、废水淤积,废水回用设施运行不规范,溢流入河;南江五星—金碑矿区每日数百台重型车辆往返运输,约3公里道路严重破损泥泞,沿线植被大量“挂白”。

图3 南江五星—金碑矿区运输作业扬尘严重,道路沿线植被大量“挂白”

三、原因分析

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有关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矿山开采和治理修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多发并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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