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阿坝州茂县生活污水混排溢流严重、侵占岷江河道情况多发,部门监管失职失责。
一、基本情况
岷江是长江上游最大一级支流。茂县境内岷江长97.3千米,流域面积占行政面积的86.2%,是岷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
二、主要问题
(一)侵占河道现象突出
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督察发现,茂县凤仪镇宗渠村附近岷江左岸河道内存在商混站、热拌站、加油站等多家企业,长期占用河道进行生产加工、堆物堆料,共侵占河道面积超过14万平方米。沙坝镇黑水河和岷江交汇处的中铁八局砂石加工厂位于岷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侵占面积约1.8万平方米。凤仪镇吉鱼村附近茂县建筑垃圾堆场侵占河道约12万平方米,部分建渣已入河。沟口镇飞虹大桥附近侵占河道堆填达1.5万平方米,已建成汽修、餐饮、钢筋加工等数家商户。

图1 茂县岷江宗渠村段企业长期侵占河道生产

图2 茂县建筑垃圾堆场侵占岷江河道
(二)部分整改问题反弹
2020年4月,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排查整治各地侵占岸线、污水直排等问题。2022年3月,茂县河长办巡河发现明信砂石企业料场侵占河道;同月,省级河湖长制暗访组也发现该问题,并要求地方及时整改。2022年8月,茂县上报省河长制办公室该问题整改完成并销号。督察发现,茂县南新镇明信砂石企业侵占岷江河道问题整改不彻底,依然在原处侵占河道约6000平方米。

图3 茂县明信砂石侵占岷江河道问题整改不到位
茂县于2023年12月上报完成污水排放相关问题整改。督察发现,茂县城区岷江干流河道两侧还存在5处混排口,南庄村生活污水仍直排岷江,现场快检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9倍、19倍、49倍。

图4 南庄村生活污水直排岷江
(三)问题发现不到位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重点巡查入河排污、侵占河道等问题。水利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河湖库开展全面排查。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茂县岷江河长巡河记录700余条,没有发现一处侵占河道问题,与督察组近期发现的10余处侵占河道实际情况不符。
三、原因分析
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岷江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巡河工作流于形式,部门监管不力,部分突出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