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5 12:10:53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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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对2026至2028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内容和选取分配原则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026至2028年政府采购管理范畴中的分散采购及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服 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履约验收报告等表格的编制工作(按照采购人需要)。

3、根据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调查论证、采购需求论证、单一来源论证和进口产品论证等;

4.编制采购(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条件、履约验收方案、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条款等;

5.发布采购过程需公示、公告信息;

6.组织开展评标(谈判、磋商、询价、协商)活动,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资格预审;

8.询问质疑处理,配合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

9.组织履约验收(如有需要,按业主要求);

10、负责采购项目的档案归档和保存,并完整移交甲方。

(三)选取原则:实行综合评分法,最终选取一名中选人。

(四)项目分配规则:

我站在具体项目采购工作中,如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本次中选机构纳入我站代理服务团队,通过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并将抽取记录随采购档案资料一并管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地点

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上午9:30-11: 30,下午2:00-16:30,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号楼 307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领取要求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①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30-10: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号楼 307。

2.截止上述时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 比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月12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六、 公告公示内容和地址

本公告及比选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告、公示。

七、 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比选不收取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比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进行总体密封,包装形成一套文件,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八、 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1.比选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2.联系地址: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号楼 307.

3.联系人:蒲老师

4.联系电话:028-62371172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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