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村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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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2 17:40:11] [来源:农村处] [点击量:] [关闭]


说明:

1)适用范围:2027年及以前四川省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评价;

2)定量数据使用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数据;

3)合格标准:

得分80分以上,且所有约束性指标符合要求。

已获得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宜居村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省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历史文化名村、天府旅游名村、国家森林乡村、四川省森林村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等省级及以上称号的行政村,只需评估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则认定为美丽乡村

4)缺省赋分值计算公式:

总得分(不含加分项)=实际得分(不含加分项)/100-缺省赋分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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