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利用发展规划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利用发展规划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4.98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报价无效。(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关行业项目经验,熟悉行业相关政策、规范及指南;
6.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能确保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利用发展规划项目报告质量;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项目概况:
1.评选组织: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作为合法的项目业主依法组织实施本次评选事宜。
2.本项目实施范围:形成《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利用发展规划》报告一份,包含以下主要部分:
(1)调研我省“四机一脑”主要生产企业产能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等内容,梳理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调研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含临时名录内企业)拆解处理后产品深加工技术情况,丰富主要任务内容,鼓励行业高质量发展。
(3)通过数据收集对我省近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的废弃产品以及其他类别的废弃产品的保有量、报废量、报废规律、发展趋势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较为全面科学准确的报废拆解需求预测,并进行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处平衡分析,对全省总体处理能力、处理企业数量、结构、规模及规模、点位建设布局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本次比选的控制价为4.98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待合同签订,双方协商确定。
2 .交货地点: 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3 .付款方法和条件:
3.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时间并完成验收,向甲方出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50%。
3.2乙方收款前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票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要求:
有意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6日12:00前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均加盖鲜章)确定比选资格;并于2025年1月6日14:00—14:30(北京时间)提交比选资料(如下,均需盖公章鲜章)到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207办公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的将被拒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函;
4.报价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项目比选
采购人将组建比选小组,在中心纪检委员的监督下,按照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报价由低到高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比选时间:2025年1月7日下午14:30。
比选地点: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八.比选结果公布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thjt.sc.gov.cn/sthjt/znzz/sgtfwyhxpglzx_znzz.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8-87750731
邮 箱:2277040916@qq.com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通街57号
备 注:本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电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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