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工业有机废气活性炭治理技术规范编制调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9月23日,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工业有机废气活性炭治理技术规范编制调研服务项目进行了比选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四川锦城佳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提出。
比选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028)62371597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办公楼212室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