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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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2 16:55:44]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19140

项目名称

中节能(安岳)工业清洁生产及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512021-77-02-355082)拟在资阳市安岳县李家镇建设,主要服务范围为资阳市域,兼顾省内其他区域。项目处理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的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域(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45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类别及特性,分别采用高温蒸煮、焚烧、物化、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项目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4.1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规模为3.3万吨/年,高温蒸煮医疗废物处置规模为0.1万吨/年,物化处置规模为0.1万吨/年,稳定化/固化后送柔性填埋场处置规模为0.5万吨/年,刚性填埋场处置规模为0.1万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和生活区两部分,其中生产区包括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含物化废液储罐区)、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区、高温蒸煮车间(含医疗废物冷库)、甲类危险废物暂存库、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液储运区(含燃油库)、废水处理车间、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等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生活区包括办公楼、倒班宿舍及食堂等。项目总投资52113.45万元。

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危废处置规划,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节能安岳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21MA66NGMM28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31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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