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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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7 14:59:54]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024

项目名称

二郎基地技改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你公司拟在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实施二郎基地(郎泉厂区和红滩厂区)技改项目(项目编号:2020-510500-15-03-419977),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郎泉厂区新建酿造车间15座(窖池754×32m3),配套建设行修车间、地磅房等公用辅助工程;在红滩厂区拆除现有包装车间和酒库,新建酿造车间9座(窖池450×32m3),配套建设行修车间、地磅房、综合楼及食堂等公用辅助工程,两个厂区的基酒贮存、供汽等依托该公司其他厂区已投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9632/年的酱香型白酒基酒生产能力(郎泉厂区6032/年,红滩厂区3600/年)。项目总投资约13.9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67万元。

该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经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56653990283

许可决定日期

2020/2/26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2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025

项目名称

盘龙湾基地技改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你公司拟在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实施盘龙湾基地技改项目(项目编号:2020-510500-15-03-419972),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3栋仓库改建为3座酿造车间(窖池203×32m3),新建酿造车间12座(窖池547×32m3),配套新建220t/h燃气锅炉、综合楼、行修车间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6000/年的酱香型白酒基酒生产能力,全厂形成6832/年的酱香型白酒基酒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56万元。

该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经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56653990283

许可决定日期

2020/2/26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3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026

项目名称

吴家沟基地技改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你公司拟对位于古蔺县二郎镇民胜村六组的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吴家沟基地实施技改(项目编号:2020-510500-15-03-41908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9栋仓库改建为6座酿造车间(窖池141×32m3)和3座制曲车间,新建39座酿造车间(窖池2217×32m3),配套建设粮食清理楼、稻壳仓、燃气锅炉(430t/h,三用一备)、沼气锅炉(14t/h)、办公综合楼、食堂及废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及环保设施。基酒储存依托该公司其他厂区的已投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8864/年酱香型白酒基酒和6万吨/年酒曲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8.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186.35万元。

该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经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56653990283

许可决定日期

2020/2/26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4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027

项目名称

石洞郎酒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你公司拟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实施石洞郎酒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编号:2020-510500-15-03-419281),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酿酒车间8座(窖池16544×22.3m3),配套建设粮食粉粹车间、蒸糠车间、制曲车间、勾兑车间、粮食筒仓、包装车间、陶坛酒库、不锈钢储罐、天然气锅炉(625t/h44t/h)以及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及废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8万吨/年浓香型基酒生产、3万吨/年酒曲生产、22.85万千升基酒储存、12万吨/年成品酒生产及包装的能力。项目总投资33.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311万元。

该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经原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4588395874A

许可决定日期

2020/2/26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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