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4-07 15:13:32]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2〕37号

项目名称

高端特种材料配套冶炼能力提升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项目拟在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东区攀长特公司中坝厂区内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真空冶炼作业区向南进行延伸扩展(新增厂房面积约16500m2),主要设置1座6t真空感应炉、4座真空自耗炉(2座6t、2座12t)、1台除锈机、1台20t台车式电退火炉、1台20t台车式燃气退火炉,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和软水制备设施、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真空感应锭2200吨/年、自耗锭6800吨/年,全部用于本厂区锻件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仅锻钢产品方案发生调整,锻钢产能不变,全厂炼钢产能及其他产品方案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总投资21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新增用地,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项目入驻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和绵阳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81214308027J

许可决定日期

2022/4/2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