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境内,属中国石油泸县-长宁矿权范围,开采层位为五峰组~龙马溪组,开采层位页岩气不含硫化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地面集输工程,建成后将新增页岩气产能9.5×108立方米/年。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0座井场(钻井72口)。各井场分别设置钻井、完井和压裂设备,配套泥浆循环不落地系统、压裂液罐、放喷池、危废暂存间等。地面集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0座平台井站,新建1座集气增压站;新建14条集气管道、总长约51.66公里,新建11条返排液管道、总长约60.88公里。项目总投资约61.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0.43亿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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