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川环审批〔2024〕17号 |
项目名称 |
16万t/a年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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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
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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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四川汉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凉山州甘洛县工业集中区正西工业园区内实施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5-513400-04-01-619198)。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解车间、配料车间、熔炼车间、富氧侧吹烟气净化区,以及检测大厅、洗车区、铅栅储存间、水淬渣库、一般固废库、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公用辅助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31含铅废物16万吨,其中废铅酸蓄电池(900-052-31)14万吨、铅渣(384-004-31)1万吨、铅泥(384-004-31)1万吨,年产精铅锭约8.62万吨和铅锑合金约3万吨,副产98%工业硫酸约1.65万吨、稀硫酸约0.42万吨。项目总投资约5126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802万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所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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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汉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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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35MA6AYXR9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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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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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部门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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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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