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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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7 16:21:34] [来源:固体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查,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详见附件,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C5收集废物),核准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林吉

联系电话:028-80589028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附件 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拟核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7日

长者专区

关于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7 16:21:34 来源:固体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查,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详见附件,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C5收集废物),核准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林吉

联系电话:028-80589028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附件 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拟核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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