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工作!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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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6 14:24:55] [来源:生态环境厅] [点击量:] [关闭]

4月29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作主发布,通报全省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工作有关情况。同时,他还对3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和近期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就记者提问作答。

出实招!“红黑榜”制度初见成效

据通报,2020年,生态环境厅创新建立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加快了环评速度,同时提高了环评质量。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抽查复核了894份环评文件,共对61家编制单位及9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10家单位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7家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1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查处力度位于全国前列。

在评价成果运用方面,“红黑榜”做法可圈可点。“红黑榜”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双罚制”,任意一方进入失信名单,开展后续环评工作或者报送环评文件时,都会受到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监管或限制。“红黑榜”目前共有三个层次名单,分别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三个名单层层递进、惩处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不断提高。“红黑榜”还动态更新监管信息,规范环评市场,有效引导企业择优选取环评编制单位。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运用好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考核。指导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过程管理,执行分类管理要求和“五个不批”原则,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及质量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组织开展环评抽查复核。3年内完成不少于600本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开展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不少于60家次。

提升“大数据”监管水平。主动与生态环境部衔接,探索开展环评文件“大数据+”智能校核查重工作。

对环评文件收费问题进行调研摸底。针对一些小微企业反映的“环评贵”的问题进行调研摸底,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环评收费行为。

动真格!逾期未整改企业将退出市场

据通报,2017年,我省启动了排污许可制改革,2020年,全省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回头看”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全面完成约13.5万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11719张、整改通知书1472张、排污登记98853家、关闭或长期停产等特殊情形分类处置23245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事前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实现了“一企一证”、持证排污和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一证式”管理。另外,《条例》首次提出按次计罚,并设定了限期整改制度,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退出市场,体现了国家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巩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成效。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

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度衔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度衔接。

强化“一证式”执法监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指导帮扶。

会上,李银昌就如何实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行政审批处处长史鸿乐就如何加强“红黑榜”工作、排污许可证监管等媒体关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回答。大气处副处长凌云扬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生态环境厅19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央、省、市19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厅宣教政研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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