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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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9 16:47:07] [来源:执法总队] [点击量:] [关闭]

4月18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部署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携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一行赴我省调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调研座谈会由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主持,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川渝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加强川渝“两法”衔接工作联动进行了交流。会议指出,川渝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两法”衔接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一是落实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案件会商,联合培训指导;二是坚持严格执法,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及时进行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是有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遏制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迫切要求,是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发展的有利抓手,要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川渝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践探索。一是完善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咨询会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共享、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川渝合作的良好互动格局。二是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能力水平,建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专家库,增强执法效能和打击合力。三是争取联合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举报奖励、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各项工作,保障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有效办理。四是助力优化顶层设计,针对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司法鉴定等方面存在的程序性、争议性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推动标准尺度互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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