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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1 15:48:33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经省政府同意,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于2023年7月19日印发《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既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四川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行动指南,也是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后转入碳排放控制阶段不同,当前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且多数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同根同源且空间分布高度一致,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经成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选择。

《方案》提出,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基础能力,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多赢。

《方案》明确了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多领域协同增效,强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开展区域、城市、园区、企业等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同时,强化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法规标准、协同管理、经济政策、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保障。

为保障目标任务有序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引导、拓展对外合作、严格考核督察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提出,各市(州)研究制定本地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同时,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减污降碳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密切联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突出主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制定分阶段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将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导向,打造一批环境和气候友好型示范场景,差异化创新区域减污降碳协同路径,逐步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纳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川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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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于2023年7月19日印发《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既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四川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行动指南,也是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后转入碳排放控制阶段不同,当前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且多数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同根同源且空间分布高度一致,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经成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选择。

《方案》提出,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基础能力,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多赢。

《方案》明确了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多领域协同增效,强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开展区域、城市、园区、企业等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同时,强化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法规标准、协同管理、经济政策、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保障。

为保障目标任务有序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引导、拓展对外合作、严格考核督察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提出,各市(州)研究制定本地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同时,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减污降碳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密切联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突出主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制定分阶段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将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导向,打造一批环境和气候友好型示范场景,差异化创新区域减污降碳协同路径,逐步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纳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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