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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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6 17:43:09]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6-2024123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建设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灰场、制氢站、给排水系统、500kV升压站等公用辅助、环保设施。其中灰场位于厂址西北侧,直线距离约2.7km,有效库容约137m3,占地面积约24.2公顷。

工程总投资约72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57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07%。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煤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经230m排气筒达标排放;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原煤斗等产生的粉尘经“烧结板除尘+微雾抑尘”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油启动锅炉烟气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树脂再生废水、前置过滤器反洗水经酸碱中和、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锅炉反渗透浓水及过滤器反洗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锅炉酸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经“pH调整+絮凝+斜板澄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硫废水经“低温烟气浓缩+蒸发”处理,不外排;含煤废水依托储煤基地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循环水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清江河;灰场淋融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灰场、检修油箱、含油污水处理和泡沫消防间、含油废水池、事故浆液箱、油罐区、酸碱存贮区、事故油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机组排水槽、生活污水处理站、复用水池、特种材料库、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及浆液循环泵房、燃油泵房、柴油发电机房、脱硫综合楼、循环水泵房等采取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灰渣和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进入灰场暂存;净水站污泥、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后掺煤入炉焚烧;废包装袋、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及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厂区设12000m3事故应急池;煤场内设烟雾、温度、可燃气体及有害气体探头等安全监测装置;油罐区四周设有防火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长者专区

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6 17:43:09 来源:行政审批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6-2024123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建设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灰场、制氢站、给排水系统、500kV升压站等公用辅助、环保设施。其中灰场位于厂址西北侧,直线距离约2.7km,有效库容约137m3,占地面积约24.2公顷。

工程总投资约72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57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07%。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煤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经230m排气筒达标排放;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原煤斗等产生的粉尘经“烧结板除尘+微雾抑尘”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油启动锅炉烟气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树脂再生废水、前置过滤器反洗水经酸碱中和、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锅炉反渗透浓水及过滤器反洗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锅炉酸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经“pH调整+絮凝+斜板澄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硫废水经“低温烟气浓缩+蒸发”处理,不外排;含煤废水依托储煤基地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循环水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清江河;灰场淋融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灰场、检修油箱、含油污水处理和泡沫消防间、含油废水池、事故浆液箱、油罐区、酸碱存贮区、事故油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机组排水槽、生活污水处理站、复用水池、特种材料库、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及浆液循环泵房、燃油泵房、柴油发电机房、脱硫综合楼、循环水泵房等采取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灰渣和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进入灰场暂存;净水站污泥、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后掺煤入炉焚烧;废包装袋、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及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厂区设12000m3事故应急池;煤场内设烟雾、温度、可燃气体及有害气体探头等安全监测装置;油罐区四周设有防火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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