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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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17:56:25]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4-2024321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等静压碳素制品生产项目

广元市青川县

四川省郭氏金大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郭氏金大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碑垭组团实施等静压碳素制品生产项目,对收购的广元红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座闲置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扩建,同时新建一座生产厂房,另外配套新建沥青熔化站、导热油锅炉房、空压站、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设置有2×160m隧道窑、4台梭式窑、1台一体化混捏锅、22000t压机、7台等静压设备、2×50m3沥青熔化槽、2×30m3沥青储罐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0t石墨坩埚、3000t碳化硅石墨坩埚的生产能力。项目不涉及石墨化工序,该工序外委加工。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16%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石墨坩埚生产线破碎、配料工段均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输送,投料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熔化进料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凉料下料和预压成型工段进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干混、湿混、凉料及沥青熔化产生的废气的一并经电捕焦油+TO焚烧(低氮燃烧)+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达后由40m排气筒达标排放;隧道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全蒸发冷却降温+电捕焦油+RTO焚烧(低氮燃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37m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填充料装卸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硅石墨坩埚生产线破碎、配料工段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输送,投料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等静压成型进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混料、干燥等工段产生的废气的一并经TO焚烧(低氮燃烧)处理后由40m排气筒达标排放;梭式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TO焚烧(低氮燃烧)+余热利用(间接换热,用于碳化硅石墨坩埚生产线原辅料烘干)+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7m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报告书确定在沥青熔化站、新建生产厂房和现有生产厂房边界外分别设置300m2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脱硫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石灰石-石膏制浆系统,不外排;设备循环间接冷却水外排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隧道窑烟气净化系统补水,剩余部分与经沉淀预处理的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竹江。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新建厂房混捏车间、现有厂房混合车间、导热油锅炉房、沥青熔化站、隧道窑焙烧及沥青熔化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区域、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事故应急池采取“10cmP8等级抗渗混凝土+2mmHDPE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新建生产厂房(除混捏车间外)、现有生产厂房(除混合车间外)、空压站、循环冷却水系统区域等采取“15cmP6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混料机、隧道窑、梭式窑、风机、空压机、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收尘灰、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返回生产系统;废覆膜布袋、废耐火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沥青沉渣、废焦油及沾染物、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脱硫石膏、湿电除尘淤泥、废耐高温布袋和初期雨水池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后根据其性质妥善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沥青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1550m3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直接外排;各装置区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重点设备采用联锁保护装置,生产装置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设施采用双电源并预留备用件等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长者专区

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4 17:56:25 来源:行政审批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4-2024321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等静压碳素制品生产项目

广元市青川县

四川省郭氏金大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郭氏金大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碑垭组团实施等静压碳素制品生产项目,对收购的广元红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座闲置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扩建,同时新建一座生产厂房,另外配套新建沥青熔化站、导热油锅炉房、空压站、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设置有2×160m隧道窑、4台梭式窑、1台一体化混捏锅、22000t压机、7台等静压设备、2×50m3沥青熔化槽、2×30m3沥青储罐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0t石墨坩埚、3000t碳化硅石墨坩埚的生产能力。项目不涉及石墨化工序,该工序外委加工。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16%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石墨坩埚生产线破碎、配料工段均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输送,投料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熔化进料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凉料下料和预压成型工段进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干混、湿混、凉料及沥青熔化产生的废气的一并经电捕焦油+TO焚烧(低氮燃烧)+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达后由40m排气筒达标排放;隧道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全蒸发冷却降温+电捕焦油+RTO焚烧(低氮燃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37m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填充料装卸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硅石墨坩埚生产线破碎、配料工段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输送,投料和料仓产生的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等静压成型进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混料、干燥等工段产生的废气的一并经TO焚烧(低氮燃烧)处理后由40m排气筒达标排放;梭式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TO焚烧(低氮燃烧)+余热利用(间接换热,用于碳化硅石墨坩埚生产线原辅料烘干)+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7m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报告书确定在沥青熔化站、新建生产厂房和现有生产厂房边界外分别设置300m2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脱硫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石灰石-石膏制浆系统,不外排;设备循环间接冷却水外排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隧道窑烟气净化系统补水,剩余部分与经沉淀预处理的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竹江。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新建厂房混捏车间、现有厂房混合车间、导热油锅炉房、沥青熔化站、隧道窑焙烧及沥青熔化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区域、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事故应急池采取“10cmP8等级抗渗混凝土+2mmHDPE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新建生产厂房(除混捏车间外)、现有生产厂房(除混合车间外)、空压站、循环冷却水系统区域等采取“15cmP6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混料机、隧道窑、梭式窑、风机、空压机、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收尘灰、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返回生产系统;废覆膜布袋、废耐火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沥青沉渣、废焦油及沾染物、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脱硫石膏、湿电除尘淤泥、废耐高温布袋和初期雨水池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后根据其性质妥善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沥青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1550m3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直接外排;各装置区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重点设备采用联锁保护装置,生产装置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设施采用双电源并预留备用件等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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