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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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12:33:24] [来源:辐射源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217日我厅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18日-2020123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012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爱齐(四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CT机搬迁项目

川环审批〔2020〕133号

2020-12-17

2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0〕134号

2020-11-13

3

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下中坝院区)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0〕135号

2020-11-13

4

都江堰首嘉医院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和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0〕136号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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