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厅对6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24年7月2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优易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自屏蔽电子加速器项目 |
2024-7-24 |
|
2 |
邛崃市中医医院新增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
2024-7-24 |
|
3 |
南充市中医医院新建直线加速器、DSA及核医学科诊断项目 |
2024-7-24 |
|
4 |
四川润祥辐照技术有限公司高能电子辐照生产扩建项目 |
2024-7-24 |
|
5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法燃机高温透平叶片精铸产线新建探伤室项目 |
2024-7-24 |
|
6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核技术利用项目 |
2024-7-2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厅对6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24年7月2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优易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自屏蔽电子加速器项目 |
2024-7-24 |
|
2 |
邛崃市中医医院新增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
2024-7-24 |
|
3 |
南充市中医医院新建直线加速器、DSA及核医学科诊断项目 |
2024-7-24 |
|
4 |
四川润祥辐照技术有限公司高能电子辐照生产扩建项目 |
2024-7-24 |
|
5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法燃机高温透平叶片精铸产线新建探伤室项目 |
2024-7-24 |
|
6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核技术利用项目 |
2024-7-24 |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