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川办发〔2021〕62号)和工作安排,我厅在地方政府自评和市(州)生态环境局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厅(局)和专家对申报第三批省级生态县的地区开展了考核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生态处 李颖
联系电话:028-80589025,13730888452
邮 箱:742373395@qq.com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2023年省级生态县推选名单
(按行政序列排序)
成都市:简阳市
攀枝花市:东区
绵阳市:平武县
乐山市:峨边县
南充市:蓬安县
宜宾市:筠连县
雅安市:石棉县
阿坝州:金川县、小金县、红原县
甘孜州:新龙县、石渠县、巴塘县
凉山州:德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