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2-18 11:26:36]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点击量:] [关闭]

2023年,在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聚焦美丽四川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统筹抓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

全面系统完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前学法,及时传达学习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制度机制,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应用“法治图账”模式。开展法治四川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3)》相关课题研究。三是强化法治教育。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新颁布法律宣贯培训会。认真组织厅机关、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全员学法考法,覆盖190余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加强立法精细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效力。一是高质量推动立法。以泸沽湖保护立法为重点项目,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川滇协同立法,出台《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同时积极推动《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出台《中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规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制定《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4项规划、办法,严格履行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三是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年度计划,确保审核全覆盖,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涉黄河流域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即将到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认真研办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提案45件,做到所有办理意见及时在省人大代表网上服务平台、政协提案办理平台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建设

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贯穿始终。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创新开展碳排放专项执法、重点医疗机构专项执法帮扶等工作。常态化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不断完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机制。2023年,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00余件,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200余件。二是深化川渝协同监管。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川渝联合执法应急工作要点》,围绕嘉陵江流域琼江、铜钵河等4条河流,聚焦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7类重点对象以及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12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移交违法线索21个。联合开展对四川广安市、重庆合川区的协同执法稽查工作。三是推进执法效能建设。调整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依法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职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间的数据对接共享。

四、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在环评审批等领域向市(州)扩权赋能。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对接,实行“台账+专班”全程跟进服务重点项目环评。创新推进天然气开发、制浆造纸等行业“清单式”便捷服务,开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二是加快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编制,将现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0个主项,细化为30个办理子项,所有事项全部入驻大厅,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进必进”“全程网办”。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PC端、“天府通办”移动端生态环境服务专区,上线63类便民服务应用、4项“自助办”服务、7项“掌上办”服务、13项“智能化审批”服务,围绕环评、排污许可等事项梳理5项“一件事一次办”、4项“一证一照办”、5项“零材料办”、20项“川渝通办”等创新服务,100%上线服务专区。三是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省参评企业增加至1.5万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建立与金融机构、行业部门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在协助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联审、省重点项目考评、中国质量奖评选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领域,全年累计提供环境信用核查信息2800余条。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文件,通过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300余条,“四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7000余条,通过“环境违法曝光台”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行政处罚情况。

五、加强普法宣传,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推动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满意度持续提升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风险隐患、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要求,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六五环境日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聚焦线上线下,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台账和普法责任清单,聚焦实时热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七进”“四川省环保宣讲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园区”活动,组建专家团队开展2023年四川省生态环境执法“送法入企”监督帮扶,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三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创新建立信访受理办理“2-5-1-2”工作制度(即:来件2日转、急事5日办、易事10日办、特事20日办),组织全省开展常态化环境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迎大运、保安全”和“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开展全省环境风险企业排查,联合甘陕渝开展毗邻地区环境隐患问题治理,整治环境问题5000余个,切实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稳定。

过去一年,我厅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走深走实还需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顶层统筹设计仍需继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有提升空间,企业(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常态化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学习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二是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常态法治监管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四是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五是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18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18 11:26:36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2023年,在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聚焦美丽四川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统筹抓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

全面系统完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前学法,及时传达学习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制度机制,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应用“法治图账”模式。开展法治四川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3)》相关课题研究。三是强化法治教育。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新颁布法律宣贯培训会。认真组织厅机关、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全员学法考法,覆盖190余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加强立法精细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效力。一是高质量推动立法。以泸沽湖保护立法为重点项目,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川滇协同立法,出台《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同时积极推动《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出台《中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规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制定《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4项规划、办法,严格履行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三是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年度计划,确保审核全覆盖,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涉黄河流域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即将到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认真研办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提案45件,做到所有办理意见及时在省人大代表网上服务平台、政协提案办理平台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建设

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贯穿始终。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创新开展碳排放专项执法、重点医疗机构专项执法帮扶等工作。常态化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不断完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机制。2023年,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00余件,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200余件。二是深化川渝协同监管。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川渝联合执法应急工作要点》,围绕嘉陵江流域琼江、铜钵河等4条河流,聚焦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7类重点对象以及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12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移交违法线索21个。联合开展对四川广安市、重庆合川区的协同执法稽查工作。三是推进执法效能建设。调整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依法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职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间的数据对接共享。

四、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在环评审批等领域向市(州)扩权赋能。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对接,实行“台账+专班”全程跟进服务重点项目环评。创新推进天然气开发、制浆造纸等行业“清单式”便捷服务,开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二是加快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编制,将现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0个主项,细化为30个办理子项,所有事项全部入驻大厅,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进必进”“全程网办”。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PC端、“天府通办”移动端生态环境服务专区,上线63类便民服务应用、4项“自助办”服务、7项“掌上办”服务、13项“智能化审批”服务,围绕环评、排污许可等事项梳理5项“一件事一次办”、4项“一证一照办”、5项“零材料办”、20项“川渝通办”等创新服务,100%上线服务专区。三是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省参评企业增加至1.5万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建立与金融机构、行业部门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在协助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联审、省重点项目考评、中国质量奖评选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领域,全年累计提供环境信用核查信息2800余条。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文件,通过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300余条,“四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7000余条,通过“环境违法曝光台”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行政处罚情况。

五、加强普法宣传,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推动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满意度持续提升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风险隐患、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要求,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六五环境日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聚焦线上线下,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台账和普法责任清单,聚焦实时热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七进”“四川省环保宣讲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园区”活动,组建专家团队开展2023年四川省生态环境执法“送法入企”监督帮扶,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三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创新建立信访受理办理“2-5-1-2”工作制度(即:来件2日转、急事5日办、易事10日办、特事20日办),组织全省开展常态化环境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迎大运、保安全”和“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开展全省环境风险企业排查,联合甘陕渝开展毗邻地区环境隐患问题治理,整治环境问题5000余个,切实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稳定。

过去一年,我厅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走深走实还需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顶层统筹设计仍需继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有提升空间,企业(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常态化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学习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二是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常态法治监管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四是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五是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18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