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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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0 15:52:21]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1日至4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069;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411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罗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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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5-04-10 15:52:21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1日至4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069;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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