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8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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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19:21:21]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点击量:] [关闭]

张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革命老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旅游开发力度的建议》(第77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生态项目的支持力度等有关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等有关省级部门历来重视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每年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2亿元,其中下达巴中市南江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337万元,较上年增长11.3%。二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支持。2020—2022年,安排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巴中市6.2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96亿元,主要用于水、大气、土壤、农村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省级资金3.25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环境质量激励、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奖励、生态环保突发事项保障等。三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南江县属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2018—2022年,我省在南江县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4636万元,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5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91平方公里。四是加大生态工程建设。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革命老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开展生态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落实林草行业生态保护修复中省资金171.15亿元,其中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贫困地区约104亿元,占比60.76%。

下一步,省级在分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将充分考虑南江县收入能力弱、生态保护需求大、支出保障水平低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加强对巴中市项目申报进行指导,督促积极申报项目入库,在项目通过入库审核后,我们将在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给予积极支持,推动巴中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立健全碳汇交易市场有关情况

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正在征集方法学。当前,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林草局推动建立碳汇项目培育机制、项目开发监测监管体系以及加强交易技术支撑,以便将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碳市场的激励功能,促进林草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2022年,省林草局启动了省级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着力在促进林草碳汇交易上有所突破,在自愿碳减排市场和碳普惠市场拓展林草碳汇价值转化渠道。

下一步,我们会同相关省级部门配合国家做好机制重启的相关调研,指导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和储备,开展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引导推动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

三、关于加大生态产业支持力度有关情况

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生态产业指导,着力从生态产品价值、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方面入手。一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全省遴选确定了巴中市等首批14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通过提高农业生态化水平、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等培育生态产业,创新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二是加大对生态林业指导支持。支持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等革命老区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发展油茶产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新造油茶基地按1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鼓励指导革命老区挖掘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资源禀赋,结合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作好园区规划。支持其按照省级现代林业园区认定有关标准,积极创建省级园区,对认定为省级园区的,给予奖补。支持革命老区林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示范社等申报评定工作。三是指导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在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中严把环保关口,保障旅游景区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在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的创建评定中,确保创建评定工作中生态环保要求落地落实。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细则,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环保硬件设施对标建设情况,严格要求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噪声指标、地表水质量。从严开展旅游景区复核评定,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履行环评手续、完善环保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等方面,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旅游资源推介支持有关情况

巴中是川东文旅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巴中旅游经济,特别是生态旅游发展。一是支持巴中建设旅游城市。在《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支持巴中建设旅游城市,支持巴中市米仓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实施巴中石窟等重点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等。将巴中作为秦巴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线重要节点,以大蜀道品牌和大巴山山地风光、革命老区红色旅游为主题,指导支持巴中市发展高品质文化旅游产品,共建秦岭南麓冰雪温泉度假基地群。积极支持巴中市举办光雾山红叶节和森林康养年会。支持巴中市建立四川省森林康养研究院,加大森林康养环境和适宜人群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研究,组织开展森林康养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持续丰富森林康养标准体系。二是支持建设大巴山生态休闲与高峡平湖旅游协同发展区。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中,明确支持巴中联动四川达州(通川、达川、宣汉)、巴中和重庆万州、开州、云阳、城口、巫溪、巫山、奉节等地,建设大巴山生态休闲与高峡平湖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大巴山、长江三峡、巴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优势,协同联动用好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平台,重点发展自然观光、人文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打通水陆环线交通,推动秦巴古道沿线旅游发展,促进大巴山地区与长江三峡沿岸城镇经济社会多元发展。

下一步,加强对全省生态旅游产品需求、人群分类、未来趋势等情况的科学分析,出台开发指导意见,为打造多元化生态旅游体系提供指导和参考。将大力支持生态型精品旅游品牌创建,指导地方强化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充分挖掘本区域的文化特色,以“旅游+”为发展的主要抓手,从创意上求突破。加强现有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分级分类开展生态旅游相关培训,设置管理、开发、保护和营销等课程,多维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水平。鼓励景区开展与校企院合作,推动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和旅游景区之间形成人才良性交流互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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