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8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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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19:30:21]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点击量:] [关闭]

陈智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引大济岷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058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2019年,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川财建〔2019〕74号),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中省资金,对参与跨省、省内流域流域生态补偿并承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市(州)给予引导支持。2022年,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川财资环〔2022〕107号),进一步巩固现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我省先后推动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省内重要河流以及赤水河(云贵川)、长江流域(川渝)、黄河(川甘)跨省河流签订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1个市(州)全覆盖,长江、黄河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新突破。

雅安市属于岷江流域。2019年12月,岷江流域10市(州)签订《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起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2年12月,岷江流域10市(州)签订第二轮协议与方案,实施期限2022—2025年。自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共计为雅安市安排6876万元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力支撑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下一步,继续实施好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厅将继续会同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探索政府资金补偿以外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同时,指导岷江流域各市(州)开展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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