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2091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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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2 10:56:0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点击量:] [关闭]

吕爱国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碳普惠机制的建议》(第140209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省级碳普惠机制。在2016年印发的《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提出省碳交易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碳普惠制度研究和设计,并率先在成都、泸州取得突破。国家“双碳”目标愿景提出后,我省进一步推动省级碳普惠机制工作,《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均对碳普惠机制建设作出要求,并提出要有序推动川渝碳普惠机制建设和互认对接,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近年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调整以来,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探索省级碳普惠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2021年,联合省林草局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探索将碳中和与生态扶贫有机结合,鼓励采用来自贫困地区的碳信用或新建林草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2022年,开展四川省碳普惠机制建设研究;2024年1月,会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深入推进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构建较完善的林草碳普惠相关制度和方法学体系,建立林草碳普惠产品服务平台和消纳机制,形成规则清晰、类型丰富、形式多样、发展可持续的林草碳普惠体系;2024年3月,会同省林草局起草形成《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完善项目减排评估机制,为林草碳普惠体系的运行提供政策依据与保障。

关于林草碳汇项目交易。结合探索林草生态产品实现的具体实践,省林草局于2022年启动省级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工作,聚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森林蓄积量的目标,结合市场关注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的热度,着力抓好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在林草自愿减排项目实施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等环节进行创新探索。截至目前,试点实施固碳增汇示范工程124万亩;建立了12个固碳增汇示范样板基地;谋划开发碳汇项目22个;开展林草碳汇宣讲全省行活动,年培训基层人数超过500人次;林草碳汇交易有突破,宜宾市长宁县参与大型活动碳抵消,实现我省竹林碳汇第一笔交易;巴中市与浙江金华市结对,实现林业碳汇跨省交易;甘孜州色达县发挥碳汇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3000万元造林。

关于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2023年3月,在广元市召开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现场会,启动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8月,在宜宾开展全国生态日四川主场活动,正式上线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加快打造集生态产品品牌认证、生态权益供需对接、绿色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合。11月,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中期评估,将试点开展碳汇交易作为重要评估内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林草碳普惠方法学、核证减排量、项目备案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快出台四川省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以及碳普惠管理职责、方法学研发与备案、项目开发与审定、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核证与备案,以及交易消纳等规则。深化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搭建高质量集成、高标准集约、高效率运转的综合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持续推进林草生态固碳增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开发培育机制、加强交易技术支撑和项目开发监管,积极推动区域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不断促进林草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8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2091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22 10:56:0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吕爱国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碳普惠机制的建议》(第140209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省级碳普惠机制。在2016年印发的《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提出省碳交易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碳普惠制度研究和设计,并率先在成都、泸州取得突破。国家“双碳”目标愿景提出后,我省进一步推动省级碳普惠机制工作,《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均对碳普惠机制建设作出要求,并提出要有序推动川渝碳普惠机制建设和互认对接,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近年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调整以来,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探索省级碳普惠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2021年,联合省林草局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探索将碳中和与生态扶贫有机结合,鼓励采用来自贫困地区的碳信用或新建林草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2022年,开展四川省碳普惠机制建设研究;2024年1月,会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深入推进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构建较完善的林草碳普惠相关制度和方法学体系,建立林草碳普惠产品服务平台和消纳机制,形成规则清晰、类型丰富、形式多样、发展可持续的林草碳普惠体系;2024年3月,会同省林草局起草形成《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完善项目减排评估机制,为林草碳普惠体系的运行提供政策依据与保障。

关于林草碳汇项目交易。结合探索林草生态产品实现的具体实践,省林草局于2022年启动省级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工作,聚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森林蓄积量的目标,结合市场关注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的热度,着力抓好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在林草自愿减排项目实施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等环节进行创新探索。截至目前,试点实施固碳增汇示范工程124万亩;建立了12个固碳增汇示范样板基地;谋划开发碳汇项目22个;开展林草碳汇宣讲全省行活动,年培训基层人数超过500人次;林草碳汇交易有突破,宜宾市长宁县参与大型活动碳抵消,实现我省竹林碳汇第一笔交易;巴中市与浙江金华市结对,实现林业碳汇跨省交易;甘孜州色达县发挥碳汇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3000万元造林。

关于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2023年3月,在广元市召开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现场会,启动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8月,在宜宾开展全国生态日四川主场活动,正式上线西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加快打造集生态产品品牌认证、生态权益供需对接、绿色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合。11月,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中期评估,将试点开展碳汇交易作为重要评估内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林草碳普惠方法学、核证减排量、项目备案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快出台四川省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以及碳普惠管理职责、方法学研发与备案、项目开发与审定、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核证与备案,以及交易消纳等规则。深化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搭建高质量集成、高标准集约、高效率运转的综合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持续推进林草生态固碳增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开发培育机制、加强交易技术支撑和项目开发监管,积极推动区域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不断促进林草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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