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41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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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1:09:0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点击量:] [关闭]

李恩付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加快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第1441号提案)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紧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推动碳排放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一是加快出台碳足迹管理体系省级层面文件,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二是探索开展电力碳排放因子测算,省环境政策与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积极开展四川省级电力碳排放因子基础研究,已完成2005—2021年度四川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核算。三是初步建成四川省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基于“以电算能、以能算碳”的大数据核算模型,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市(州)级“电—碳计算模型”的设计与上线部署。四是探索制订锂产品碳足迹地方标准,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省内锂盐生产企业的电池级氢氧化锂、碳酸锂产品生产工艺和数据进行了摸底,并计算了全省锂电材料碳排放典型值,探索推出对标欧盟标准的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地方标准。

二、关于“抓紧碳足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打造绿色低碳制造高地”的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正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二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筹备平台建设,拟提供政策发布、建模核算、审核监管、数据查询、同类比较、信息披露、联通因子库数据库等功能,实现数据输入后一键计算,减轻企业核算负担。三是支持成都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支持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和碳普惠等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

三、关于“抓紧夯实碳排放管理工作基础,提升产品全球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一是商务厅牵头出台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在省级外经贸资金中设置绿色贸易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绿色低碳优势外贸企业的碳足迹认证、贸易融资、国际物流、购买外贸综合服务等费用给予支持。二是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成立包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省内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咨询机构和出口企业的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技术团队,为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提供决策支撑,同时开展产品碳足迹政策解读和能力建设活动。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编制《四川省碳足迹评价认证实施规范(试行)》,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认证。四是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部门,持续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发挥货币政策工具能效。五是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体系研究》,推动修订《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拟将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要求纳入政府规章。

四、下步工作

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协同点,聚焦重点产品和重点城市,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面向外部需求、衔接国家要求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41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3 11:09:0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李恩付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加快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第1441号提案)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紧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推动碳排放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一是加快出台碳足迹管理体系省级层面文件,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二是探索开展电力碳排放因子测算,省环境政策与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积极开展四川省级电力碳排放因子基础研究,已完成2005—2021年度四川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核算。三是初步建成四川省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基于“以电算能、以能算碳”的大数据核算模型,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市(州)级“电—碳计算模型”的设计与上线部署。四是探索制订锂产品碳足迹地方标准,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省内锂盐生产企业的电池级氢氧化锂、碳酸锂产品生产工艺和数据进行了摸底,并计算了全省锂电材料碳排放典型值,探索推出对标欧盟标准的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地方标准。

二、关于“抓紧碳足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打造绿色低碳制造高地”的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正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二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筹备平台建设,拟提供政策发布、建模核算、审核监管、数据查询、同类比较、信息披露、联通因子库数据库等功能,实现数据输入后一键计算,减轻企业核算负担。三是支持成都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支持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和碳普惠等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

三、关于“抓紧夯实碳排放管理工作基础,提升产品全球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一是商务厅牵头出台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在省级外经贸资金中设置绿色贸易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绿色低碳优势外贸企业的碳足迹认证、贸易融资、国际物流、购买外贸综合服务等费用给予支持。二是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成立包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省内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咨询机构和出口企业的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技术团队,为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提供决策支撑,同时开展产品碳足迹政策解读和能力建设活动。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编制《四川省碳足迹评价认证实施规范(试行)》,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认证。四是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部门,持续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发挥货币政策工具能效。五是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体系研究》,推动修订《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拟将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要求纳入政府规章。

四、下步工作

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协同点,聚焦重点产品和重点城市,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面向外部需求、衔接国家要求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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