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116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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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2018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五项问题:内江市威远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沱江支流威远河。 |
整改责任单位 |
内江市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解决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沱江支流威远河的问题,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
整改措施 |
1.2018年5月底前,已完成威远县城城南片区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流改造工程,将城南学府苑综合总排口污水接入截污干管至威远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城南学府苑总排口雨污混流问题。 2.2018年8月底前,已完成达木河截污干管工程,解决了国际新城、东风安置房等城北片区生活污水入河的问题。 3.2019年4月底前,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规模1万吨/日,排放标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019年6月20日前工程全面完工达到验收标准。 4.加快推进威远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新建设部分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通水投入试运行,完成老厂区部分生化改造,2019年8月底前工程全面完工。 5.确保威远县污水处理厂和城区两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6.保留0.08万吨/日的涂瓦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高河坎加快设置0.65万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一座0.2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不影响处理能力分两批搬迁滕家坝0.45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最终达到0.73万吨/日的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实际污水处理能力约为0.908万吨/日。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内江市已完成威远县城城南片区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流改造和达木河截污干管工程,威远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威远县污水处理厂和高河坎一体化生活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设计日处理能力约0.74万吨。2020年1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的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