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专项督察。2019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州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仍有差距、环境质量不够巩固、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短板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还有盲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严峻等6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会、问题对接会、州政府常务会和州委常委会,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分解,逐项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制定了《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凉山州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共分4个部分,其中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包括50项整改任务、198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整改任务清单请在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进行查询。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