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四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内江市委、市政府,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内江市流域综合治理责任,加快推进治理工作。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