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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报(2020年第5期 总第26期)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2时57分

编者按:我省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我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

39日,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生态环境厅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动员部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早发现、早整改、早主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充分总结前两年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正视差距,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开展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主动。二是对发现问题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本次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量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及时、有效、彻底整改,尽快消化存量;对问题线索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努力消除潜在环境风险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遏制问题增量。三是坚决啃下硬骨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在全省共同努力下,容易整改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强化工作统筹,把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主要业务工作来抓,聚焦聚力,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把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紧,见到成效。要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该发现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我省全面启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近日,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系统3月起,到5月底前,以国家移交长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化工等重点行业、入河排污口和二污普数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重复信访投诉、环保基础设施等六个方面为重点,聚焦具有自身特点的区域性、地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自查,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省厅将组建暗查指导工作组,每组不少于10人,开展现场暗查指导。对排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制定整改清单,分级整改。《通知》还对加强指导服务、科技支撑、宣传报道等保障措施进行了安排。

攀枝花启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为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形成排查整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35日,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要求,市生态环境系统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编制工作方案,在已经开展专项排查并形成的问题清单基础上,迅速启动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遂宁市启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问题三大行动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36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动员会,吹响冲锋号,在全市启动为期3个月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在生态环境厅要求排查整治的7个方面基础上,结合遂宁实际情况,将省大气强化督查发现问题、2017年市级环保督察及2018回头看2019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纳入本次排查,形成10个工作重点,以大排查促大整治,以大整治促大提升。生态环境局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全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分级整改。整改完成后,持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最终达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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