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岷沱江流域交叉检查,夯实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防范长江上游(四川段)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落实《岷江、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2018年9月17日至21日,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组织开展了岷江、沱江流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本次检查抽调了相关市(州)环保部门人员36人,组成11个检查组对各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化工园区、涉危涉重、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环境应急管理等七个方面开展了检查。此次共检查点位 142 个,其中工业园区24家(其中化工园区14家),饮用水源地24处,涉危涉重企业69家,垃圾填埋场19家,尾矿库6家。通过这次检查,一方面,向各地传导了压力,认识到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通过交叉检查,岷江、沱江流域市(州)之间进行了交流,分享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