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暂不予批准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CXTZ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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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8 15:05:00]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川环建函〔20232

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CXTZ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合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评估意见,《报告书》主要存在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论证不清楚、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及污染物排放等介绍不全面、污染源源强核算有误、土壤评价工作等级判定错误等问题,《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环评结论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二、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暂不予批准该项目《报告书》。待《报告书》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后,你公司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三、《报告书》未依法取得我厅批准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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