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举报须知

请您在举报前仔细阅读本须知,以免影响您举报事项的接收和受理。
一、受理范围
(一)主要受理举报人对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
(二)对于本省所属其它环境保护部门或机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请向当地纪委监委机关举报。
(三)举报投诉环境污染方面问题的,请点击此处,或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二、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应一事一举报,所反映问题应尽量做到事实清楚、线索清晰。
(二)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
(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部门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信函举报: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驻厅纪检组收
      邮编:610041
(二)邮箱举报:
      303857463@sthjt.sc.gov.cn
      715522907@sthjt.sc.gov.cn
(三)电话举报:
      电话:028-80589035
      传真:028-8058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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