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6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一书出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具体到核安全,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秉持以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
早在2014年,习近平同志就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核安全强调发展与安全的辩证统一。第一,核能及核技术发展必须以核安全为前提。由于核行业的技术复杂性、事故突发性、处理艰难性、后果严重性、影响深远性以及高度的社会敏感性,安全必须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第二,核安全促进核能及核技术的发展。核安全可以保证核能及核技术的正常和可持续利用,核安全技术是核能及核技术利用的重要保障。
同时,习近平同志还指出: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创新的实践。在国家主席习近平核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政府在核能发展与安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2016日1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强调了核安全是核能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坚持安全发展核电的原则;
2017年2月8日,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核能开发科研规划》、《“十三五”军工核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核应急规划》等,强调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发展核电;
2017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它是实现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安全保障规划;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将对我国核能事业的发展、保障核安全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以上系列举措,从法律与政策层面提出了对核能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核安全发展要求,还必须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不断创新核安全理论、革新核安全技术,促进核能和核技术的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