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比选《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更加有效地发挥排污许可制度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调控作用,并为我省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了2019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科技计划项目《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方式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课题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相关资料。中心通过报价、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承担单位。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具有高架源大气污染物监测业绩证明;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自行承诺);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承诺)。
三、监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
拟选取四川省宜宾市火电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需根据附件中的监测方案编制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监测布点、采样、样品前处理、测试、质量保证、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具体监测方案见附件。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中至少一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
五、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法和条件: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六、比选所需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高架源大气污染物监测业绩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六)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七)监测项目报价;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及相关证书;
(十)其它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考核(验证)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
七、比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请拟参加比选单位于2019年12月11日18:00前(以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将项目比选材料递交至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15室(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4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官胜
联系电话:028-86203915
附件:《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方案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