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比选《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2-04 11:17:46] [来源:] [点击量:]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选《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
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更加有效地发挥排污许可制度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调控作用,并为我省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2019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科技计划项目《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方式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课题环境监测项目承担单位。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相关资料。中心通过报价、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承担单位。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具有高架源大气污染物监测业绩证明;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自行承诺)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承诺)

三、监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

拟选取四川省宜宾市火电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需根据附件中的监测方案编制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监测布点、采样、样品前处理、测试、质量保证、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具体监测方案见附件。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中至少一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

五、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法和条件: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六、比选所需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高架源大气污染物监测业绩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六)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七)监测项目报价;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及相关证书;

(十)其它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考核(验证)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

七、比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请拟参加比选单位于2019年12月11日18:00前(以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将项目比选材料递交至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15室(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4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官胜

联系电话:028-86203915

附件:《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方案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9年124日    

《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研究》环境监测方案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