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开展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互查互评的函》,我中心与安徽、湖北、浙江等地环保部门开展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的互查互评工作。
8月17日,我中心赴安徽对该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开展了检查评估。8月24日,湖北和浙江两省环保部门来川对我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进行了检查考评。在互查互评过程中,各省通过工作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及考评打分,相互了解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交流学习了各省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该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我省进一步做好ODS能力建设项目各项工作,迎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的全面验收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