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食堂维修改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5-30 04:00:44 [ 双击滚屏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食堂维修改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食堂维修改造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食堂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600X300墙面砖 优级(浅色)

不锈门套优级

对开防火门3

其他电路等维修

(三)技术要求:实地踏勘

(四)招标方式:挂网询价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3671430

(二)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办法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 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平台(https://credit.chengd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办法

1、提交询价材料即视为报名。询价材料须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询价材料应于2023 6 7 11点前现场送达至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实验楼902室,并作登记。

2、比选材料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参加询价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公章密封章。

四、询价文件要求

(一)资料:包括资格部分、服务部分。

(二)违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评审:

1、逾期未报名的;

2、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

3、资料中报价函原件未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签字)的;

4、资料中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

5、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比选程序

(一)选定评审专家,抽取监督人员;

(二)评审小组成员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按照低价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

(三)评审小组汇总得分,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四)比选结果将于比选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比选评审标准和方法

采用低价评分法,以合理报价、资料齐全,服务完善,承诺优厚为原则,择优选用。

七、争议和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提出投诉的,不予受理。(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61502618 ) 党办纪检室

八、中选履约

中选人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站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人。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理由。

中选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站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后勤保障中心解释。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02623 )。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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