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危废处置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4-02-26 07:06:05 [ 双击滚屏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满足我站日常监测工作顺利实施,需对我站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现对危废处置服务进行询价选聘第三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内容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废处置项目,对2024年我站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含汞废液、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及剧毒化学品四类危废进行处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70000元(柒万元整)。

(三)询价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四)采购形式及风险范围

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结算,采购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交通费用、服装费用、工具费用、车辆设备的维护运行费用、保险费用、管理费、税费、现场临时水电接入费用、现场临时设施费用、现场搭设施工棚费用等一切和本次服务有关的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市场价格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

(五)安全风险

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合法、合规、平安处置危急、废物服务。协作甲方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担当危急废物装入乙方运输车辆时的全部平安责任。各种原因产生的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等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协作甲方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风险包干。

(六)项目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二、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周期按次(次月/)进行,甲乙双方对本次结算周期的处置费及其他费用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的发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实际支付的费用及类别(如处置费、运输费、包装费、分拣服务费、劳务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分别开具相应金额及税率的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增值税合格发票。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价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本项目对应的营业范围、危废处置资质等,且符合本项目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24229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至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3980778782;或盖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   380596275@qq.com

五、注意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

3、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

六、公告时间

2024226-2024 229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危废处置项目报价单

处置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处置方式

处置单价(元/吨)

其他

实验室废液

实验室含汞废液

实验室固体废物

剧毒化学品

备注:报价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交通费用、服装费用、工具费用、车辆设备的维护运行费用、保险、管理费、税费、现场临时水电接入费用、现场临时设施费用、现场搭施工棚费用等一切和本次服务有关的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市场价格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调整。

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联系人:

日期: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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