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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3-01 03:39:45 [ 双击滚屏 ] 浏览次数:

川环监站〔2016〕54号      签发人:杜明


 


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持证上岗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结合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的“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计划”和全省考核工作的整体安排,省总站编制了“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时间安排表”,现印发你们,请及时转发给辖区内各相关社会监测机构。

一、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现场考核时间根据各机构申报计划确定,详见“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时间安排表”。各机构应严格按照“安排表”规定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在现场考核实施方案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现场考核时间。

二、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理论考试时间定为2016年5月和9月,现场考核时间为6月-10月的机构参加5月理论考试,现场考核时间为11月-2017年1月的机构参加9月理论考试

三、参加5月理论考试的机构请于4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资料,参加9月理论考试的机构请于8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资料,请各机构按时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考核。

四、各机构应确保申报信息准确完整、附件齐全。所申请考核项目应是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有成熟的监测分析方法的、符合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项目。相关方法验证报告在提交申请资料时一并提交

请各参加考核机构积极做好迎考准备工作,保证本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按有序进行。此通知同时在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scemc.cn)社会监测机构管理栏目内挂网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时间安排表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2016年31


来源: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作者:社会监测机构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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