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境执法交流合作自贡市内江市签订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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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6 10:50:28] [来源:内江市] [点击量:] [关闭]

1024日,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会在内江市召开。会上,两地执法人员就跨区域联合执法等内容展开交流,并签订了《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建立两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系,加强跨区域流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确了联席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学习交流机制,对加强两地执法交流、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搭建了良好平台,进一步增强区域协作、妥善应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共同推进区域污染防治,助力两市环境执法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总监詹明、内江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总监秦义,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相关县区大队、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相关县(市、区)大队参加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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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环境执法交流合作自贡市内江市签订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3-10-26 10:50:28 来源:内江市

1024日,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会在内江市召开。会上,两地执法人员就跨区域联合执法等内容展开交流,并签订了《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建立两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系,加强跨区域流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确了联席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学习交流机制,对加强两地执法交流、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搭建了良好平台,进一步增强区域协作、妥善应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共同推进区域污染防治,助力两市环境执法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总监詹明、内江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总监秦义,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相关县区大队、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相关县(市、区)大队参加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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