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宜宾市委、市政府;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整改时限:2022年6月;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严格管控化工项目建设,优化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完成问题整治,实现园区规范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