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十七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宜宾市委、市政府;督导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生态环境厅配合;整改时限:2021年10月;整改目标:完成阳春循环化工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加强园区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五十三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巴中市委、市政府;督导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时限:2021年12月;整改目标:完成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问题整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该两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