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部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饮用水安全风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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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15:44:44] [来源:督察办] [点击量:] [关闭]

    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凉山州部分县对饮用水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县级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不力,保护区应划未划、长期违规取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多发频发,饮用水安全风险突出。
    一、基本情况
    凉山州已划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6个,其中地表水型21个、地下水型15个,共有取水口40个,设计日均取水量约37万吨。其中,越西县、雷波县分别划定了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不高、规范化建设推进滞后等问题突出。
    二、存在问题
    (一)饮用水安全保障为旅游开发让路

    越西县于2010年划定大水沟、水观音水库两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水观音水库为县城备用水源,主要承担枯水期补水功能。但县城饮用水资源依然短缺,供水形势紧张,尤其是枯水期,停水情况频发。因水源水量不足,2018年上半年越西县县城自来水厂间歇性供水长达5个月,群众反映强烈。同年9月,越西县在未经科学论证、未建成替代水源的情况下,以“与旅游开发冲突”为由,仓促请示撤销水观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于10月获批撤销。此后,越西县陆续在原水观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文昌书院、钟楼及相关附属设施。督察发现,2019年至今,越西县仍将水观音水库作为县级备用水源使用,在未落实水源保护要求的情况下,违规供水约120万吨,饮用水安全风险突出,群众“水缸子”受到威胁。


图1 越西县水观音水库2019年以来取水情况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划未划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督察发现,雷波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滞后。2020年,雷波县实施新增麻柳湾水源处取水管道工程,在原取水点西侧涌水口新增溶洞取水点,长期向县城海湾自来水厂供水,但直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图2 雷波县新增溶洞取水点示意图

    (三)饮用水取水监管流于形式
    雷波县兴泸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水务)的取水许可量为430万吨/年,但2021年至2023年6月,实际取水累计1722万吨,超取水许可量647万吨。兴泸水务为隐瞒超量取水事实,擅自调整国控流量计,导致国控流量计记录数据仅为实际取水数据的52.3%。雷波县水利局履行取水许可制度监督管理、取水计量监督职责不到位,对兴泸水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数据造假等行为发现不及时。雷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计量器具使用监督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兴泸水务不正常使用国控流量计。此外,部分县还存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图3 雷波县兴泸水务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三、原因分析
    越西县、雷波县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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