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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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14:54:38]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量:]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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