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不断挖掘选树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全省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宣传推选“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筹备、宣传、协调等活动日常事务。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6月
4月25日前申报截止,5月进行评选及公示,在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上公布评选结果。
三、申报要求
(一)四川省“绿色先锋”
申报对象:在川各行业各领域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员(不包括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学习实践中能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鲜明的环境公共利益指向,在宣传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做出了新的成绩;
2.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升公众环境意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3.在公益环保行动、公共服务事业、企业履责、学术研究、媒体传播、艺术创新、帮扶群众等方面对生态环保事业有积极贡献和影响;
4.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社会公众具有显著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四川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申报对象: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处级及以下环保工作人员(包括环保网格员)。
申报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学习实践中能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具有团队精神;
3.业务能力过硬,业务水平突出,具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勇于担当,不畏艰难,积极探索,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4.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大美四川做出积极贡献,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全省生态环保队伍具有显著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已入选“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和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以及往届四川省“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的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四川省“绿色先锋”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机构等单位可推荐申报1—2名“绿色先锋”。
2.四川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动员,经严格审核后,推荐申报2—3名“最美基层环保人”,2021年1—4月获评“每月之星”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将直接作为候选人,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评选
1.初评
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甄别有效报名名单和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委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入围候选名单。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被证实者,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候选人。
2.公示
(1)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候选名单在生态环境厅网站、“四川生态环境”微信、省级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问题,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责成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
(3)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举报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举报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举报者的意见。
3.终评
(1)采取专家投票和网络展示同步进行的方式。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投票,同时在“四川生态环境”官方微信进行网络展示。评委会由评选活动办公室邀请不同界别的专家及公众代表组成,进行评选。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给予客观评价。
(2)评选结果提交主办单位审定,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评选过程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提交不实信息、编造捏造事迹,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称号后被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称号并追责问责。
(三)发布
在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上正式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四)宣传
通过在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人物形象,采取文艺创作、展览、巡讲等活动形式,充分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最大程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入选者将优先推荐参与其他领域以及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优评优活动。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填报推荐登记表。候选人事迹字数在3000字以内,登记表填写简要事迹500字以内。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对事迹材料进行加工提炼,充分展示候选人的事迹亮点;
3.提供候选人彩色工作照3张;
4.提供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5.推荐申报“最美基层环保人”要提供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视频资料(时长3分钟以内)并附上文字说明。
(二)报送方式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生态环境厅网站、四川生态环境官微下载)、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评选活动办公室。电子版资料(PDF盖章版登记表、word版登记表、候选人宣传视频、候选人彩色工作照3张、身份证扫描件、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箱(邮箱:scstpx@126.com,邮件名为申请类别+推荐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广泛发动。请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代表参与申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总工会、团委、妇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申报质量,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生态环保贡献大、精神感召力强、社会信用度好的先进典型。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做好四川省第四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同时加强对获选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各类活动,传播展示获选人物的先进事迹、感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 李松岭
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张钰玲
联系电话:(028)80589255 61359790
邮 箱:scstpx@126.com
地 址:评选活动办公室(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成都市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610091
附件:
附件1:四川省第四届“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附件2:四川省第四届“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四川省总工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