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公开比选2025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选出的代理机构主要承担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非政府采购项目,择优选取1家年度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含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设施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的代理机构。(须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备案截图)。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现场报名后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12号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62371597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5年4月21日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公开比选2025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选出的代理机构主要承担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非政府采购项目,择优选取1家年度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含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设施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的代理机构。(须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备案截图)。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现场报名后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212号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62371597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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