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动态掌握我省重点车辆活动水平,分析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动车管控效果,为发现问题线索和提出建议提供支撑,助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根据工作计划,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拟采购1名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2025年10月9日—2026年3月31日,全省及不低于10个重点城市管控区内营运车辆的活动水平,包括每日通行车辆数量(辆)、累计行驶里程(公里)等数据信息,车辆数量应区分至各排放阶段(国四、国五、国六、新能源、总计);
2.前一日的数据信息应在第二个工作日12:00前提供,数据信息应以电子表格清单的形式推送至指定邮箱。
二、 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报名方式
采取线下、线上或邮寄(送达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资料、调研、座谈、保险、风险、所有税费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
2.请各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报价资料附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条件部分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17:00止。
五、结果确认
报名的服务供应商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我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服务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审核,价格最低者选为本项目供应商。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元整。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2371351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5年9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动态掌握我省重点车辆活动水平,分析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动车管控效果,为发现问题线索和提出建议提供支撑,助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根据工作计划,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拟采购1名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2025年10月9日—2026年3月31日,全省及不低于10个重点城市管控区内营运车辆的活动水平,包括每日通行车辆数量(辆)、累计行驶里程(公里)等数据信息,车辆数量应区分至各排放阶段(国四、国五、国六、新能源、总计);
2.前一日的数据信息应在第二个工作日12:00前提供,数据信息应以电子表格清单的形式推送至指定邮箱。
二、 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报名方式
采取线下、线上或邮寄(送达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资料、调研、座谈、保险、风险、所有税费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
2.请各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报价资料附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条件部分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17:00止。
五、结果确认
报名的服务供应商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我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服务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审核,价格最低者选为本项目供应商。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元整。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2371351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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